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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广州市黄埔区委老干部局广州开发区党工委老干部局招聘公告(初级雇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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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事考试网发布广东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广东省中小学及大学教师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教师考试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因工作需要,黄埔区委老干部局、广州开发区党工委老干部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初级(五级)雇员1名,详见附件1《黄埔区委老干部局、广州开发区党工委老干部局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职位表》(简称《职位表》)。

(二)岗位介绍:初级(五级)雇员是指以一般行政辅助工作等为主要职责的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热爱老干部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能熟练使用电脑常用办公软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六)身体健康,报考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执行。

(二)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职位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五)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公告

公告于2023年5月31日起,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3个工作日,2023年6月5日至6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及电话: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7号广垦商务大厦A2栋14楼1410室;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0-83270850。

3.报名资料:

(1)《黄埔区委老干部局、广州开发区党工委老干部局政府雇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份,报名者须提前上网下载并填写。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其他证明优先材料。

(5)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张。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函。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无法查阅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居民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4.报名方式: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不齐不予报名,报名复印材料不再退还。

5.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人员类型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与我单位联系。聘用前或聘用后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考生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本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其参加面试。

如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未超过3:1,则延长报名时间1天,原报考条件不变。如延长报名时间截止,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仍未超过3:1,则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面试。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者,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岗位所要求的相关知识掌握情况。

(五)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同分的,按《职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

(七)公示

按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复查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递补与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考生,如递补,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因考生个人原因1个月内未入职的;

5.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离职的;

6.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我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首次聘用为初级(五级)政府雇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一)用人单位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二)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黄埔区委老干部局、广州开发区党工委老干部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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