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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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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20-10-27 08:57信息来源: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浏览字号:大中小

为进一步充实我会直属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令第13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发〔2013〕2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直属单位广州市文艺报刊社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广州市文艺报刊社是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广州文艺》杂志、《诗词》报两类刊物的出版工作。《广州文艺》杂志(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0257-022x、国内统一出版物号:cn44-1015/1)创刊于1972年,是广州市唯一的文学期刊,广东省优秀期刊。《诗词》报(国内统一刊号:44cn-0021),创刊于1985年,是目前国内唯一具有统一刊号,面向海内外发行的半月刊诗词类报纸。

二、招聘岗位

详见《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准考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以及技能要求等;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6.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7.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8.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所列处分的期限计算截至2020年11月11日。

(三)岗位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规定的条件。

其中:

1.“2020年毕业生”指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或所学专业为参考目录所列专业名称中包含的旧专业部分,报考人员须在系统报名时一并上传用于报考的毕业证书、报考专业所对应的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扫描件,由招聘单位按相近专业进行认定。

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学科专业及代码要求为“学科”的(代码为4位数字),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下所含的具体专业的(代码为6位数字),均符合报考条件。

3.相关年龄要求的计算截止2020年11月9日,即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84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年龄在周40岁以下的,应为1979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4.工作经历年限(以报名上传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明细为准,在校期间购买的社会保险除外)的计算截止2020年11月9日;

5.2020年毕业生如未在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中与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

6.港澳台、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材料,通过系统上传材料扫描件。

7.报考《广州文艺》文字编辑岗位的,需至少提供两篇本人曾在各类报刊发表的作品作为佐证材料;报考《诗词》报文字编辑岗位的,需至少提供两首本人曾在各类报刊发表的古诗词类作品作为佐证材料;报考网络编辑岗位的,需要提供本人网站或多媒体运营相关工作证明作为佐证材料,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网络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20年11月9日上午9:00至2020年11月11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上报名栏目(www.qgsydw.com/qgsydw/registration/index.html)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限内规范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参考附件3)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为避免网络堵塞,同时也为预留可能需要的补充材料时间,建议报考人员于2020年11月11日上午9:00前完成报名。

2.报名资格初步审核:报名期间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核;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并留意系统的审核意见,对提示有材料缺漏须补充的,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及时补充上传,逾期未补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系统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3.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0:00至11月28日24:00;准考证为报考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各环节,须同时携带使用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同时报考一个岗位;系统报名审核未通过的,在系统报名截止时间内还可选择报考其他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开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

(3)各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考;

(4)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不能提供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能力等,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2.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9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报名网站公布,报考人员按指引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现场资格核查环节。

5. 按照各岗位笔试合格成绩的高低顺序,以各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核查人数出现空缺时,可按照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6.具有招聘岗位学位、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博士学位或具有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关高级职称的报考人员,经网上报名、现场资格核查通过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核查的时间、地点及需提供的资料清单等另行通知,请相关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2.参加现场资格核查的人员须凭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核查;现场资格核查期间无法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核查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

3.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须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提交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影响资格核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通过现场资格核查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要求的时间参加现场资格核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5.现场资格核查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广州市文学艺术网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的时间、地点等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专业运用能力,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按抽签顺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面试评委小组在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交由工作人员向报考人员本人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

4.综合成绩:经审核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他人员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综合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环节,具体另行通知。综合成绩在报名网站、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广州文学艺术网公布。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各拟聘岗位合格的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以各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

(六)考察

招聘单位具体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对拟聘人员在报名网站、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文学艺术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

(八)人员聘用

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任职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考察不合格的;

4.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5.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文学艺术网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应持“健康码”及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4),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笔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二)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或应聘后被发现有下列行为,或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舞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的,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6.未按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告的要求报名或考试的;

7.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

上述所列处分的期限计算截止2020年11月11日。

(三)为便于单位管理,非广州市户籍报考人员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推荐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开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布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五)报考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2. 涉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疑问的,可咨询招聘单位020-83350342;

3.涉及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020-83550342;

4.对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行为的,可向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监督电话(020-83552285)反映。

本公告由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文艺报刊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

1.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报名审核系统上传材料指引.docx

4.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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